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寿光市实验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

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9-09-04

 
 寿光市实验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

 

为进一步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公秩序,激励广大教职工出满勤、干满点,自觉遵守学校办公制度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,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考勤时间

1、教职工上、下午签到截止时间分别为第一节课预备铃结束;上午签退从第四节下课铃声结束前20分钟开始,下午签退从放学前下课铃声结束前20分钟开始。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通过考勤管理软件签到、签退。

2、办公时间内,不允许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、误课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
3、学校前后勤人员上、下午签到签退时间按初中学部作息时间执行。

4、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、按要求参加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、临时性工作和各类会议。

5、学校大龄教职工(女53-55周岁,男满58周岁)按小学部作息时间进行考勤。

6.自愿延迟退休的高级教师:

1)需从事一线教学工作。

2)必须满标准课时工作量。

3)个人积分必须在级部前三分之二名次内(以当学期进行核定)。

延迟退休教师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点要求,达不到其中之一的,每月扣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(不含考勤扣发的工资)。

说明:延迟退休教师考勤和工作量均不享受学校大龄教师待遇。若达不到上述标准,建议达到退休年限后,主动办理退休手续。凡是不能胜任工作的,家长、学生对所任课教师不满意,强烈要求提出更换的,学校将按有关政策办理。

二、考勤考核办法

1、教职工考勤由级部和各学部负责,分管校长管理。学校教导处负责成立考勤督查组,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。各学部考勤情况由督查组负责每周进行汇总,并每周汇总后及时上报校务委员会审核,由财务室进行考勤工资核算,学校办公室备案。各学部要成立相应的考勤督查小组,抓好考勤督查。

2、各学部、各级部负责监督签到、签退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,每周要及时将教职工签到签退情况进行汇总存档。

3、预备铃停止未签到者记迟到,迟到者到岗后应立即向所在级部(处室)或学校督查组说明原因,上课铃响后20分钟之内未说明的视为旷工。未请假提前离校不足一节者,记早退;超过一节记旷工;上课后五分钟未到教室、早下课、私自调课和托他人代课或无特殊原因不上课者,均按旷课处理。

4、考勤抽查时无故不在岗,要在抽查后10分钟内向学校督查组说明原因,否则以旷工论。

5、按时参加学校、各学部组织的各种会议,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旷工。会议请假要向会议召集人请假,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分管校长请假,向其他人请假一律无效。请假时须写请假条,口头捎假一律无效。请假情况由各学部负责人备案。

6、请假需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,请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,再把请假条及时送交各学部负责人备案;请长假者要及时将请假条交学校办公室备案;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。

口头请假、捎假、电话请假或事后补假视作旷工(特殊情况除外)。一周以上的病假,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。外出学习或考试要有学习或考试通知单,且要严格按照通知单上的时间进行请假。产假也要履行请假手续。

销假可以口头向准假的领导打招呼;续假需重新填写请假条,并重新按权限审批;请假条不能代写代签,越权审批的请假条无效,并追究越权审批领导的责任。

病假和事假一天以内,向级部主任或处室主任书面请假;12(包括1天,下同)向分管校长请假;3-5天向校长请假。5天以上,1个月以内的,向校务委员会研究后方可准假;超过1个月的,上报市教育局批准。中层干部请假半天(含)以上需向分管校长请假;各分管校长请假半天(含)以上要经校长批准。

7、教职工因公外出(如参加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、研讨、听课、考试等),凭相关通知,由分管校长批准,可视为公假;中层干部因公到寿光市外出差须由分管校长提报,校长批准。

以上情况均由各学部做好备案。因公事不能按时签到签退者,由分管校长及时告知督查组。

8、教职工因工作需要,节假日、星期天等休息时间加班者,可由各学部分管校长安排调休或补休。调休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,要在加班后的两周内调休完。调休时要由分管校长严格核实并上报学校督查组备案。学校统一安排的节假日值班及加班不安排调休。教职工加班可按调休相等时间抵销本学期内请假,抵销请假后不再安排调休。

9、加班需由各学部分管校长填写加班申请表,校长签字批准,报学校办公室备案。

10、婚假、产假、流产假、丧假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、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、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的决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等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执行:

(1)婚假:按法定结婚年龄(女年满20周岁、男年满22周岁)结婚的,可享受7天婚假(含节假日,下同)。

 (2)产假: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不分孩次,享受连续五个月的产假。

(3)流产假:按计划怀孕者,如有意外流产或医生建议流产的,怀孕时间未满4个月的,假期15天;4个月以上,假期42天,超出时间视为事假。

(4)丧假:依据有关规定,职工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及配偶父母)死亡时,给予1-3天的丧假。

以上休假包括因公休假和法定假期,超出规定的时间按事假对待。

11、病假依照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:

教职工有严重疾病、长期不能坚持工作者,按照国务院国办发[198152号文件、寿光市教育局寿教字[2003123号文件、潍坊市教育局潍教字[20194号文件规定执行。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按旷工处理。

1)病假:病假一个月以上,事假半月以上,须到市教育局备案,并提交相关病假材料。

2)病休:病假满两个月的,须到市人社局办理病休手续,执行病休工资。

3)对病假(工伤除外)、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,不参加年度考核,不得按年度考核结果增加薪级工资,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。

4)根据市财政局《关于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》(寿财预〔20143号)规定:“离职进修、提前离岗、长期病休等不在岗人员,不享受增发津贴补贴政策;旷工半天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5天以上的,不发放当月津贴补贴。”

事假参照病假有关规定执行。

三、考勤积分管理办法

1、事假一节扣1分;病假一节扣0.5分,重大疾病住院期间不扣(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、住院证明、出院结算的医药单据等手续)。迟到、早退一次扣1分;旷工一节扣3分。上不封顶、下不保底。

2、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、按要求参加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,临时性工作和各类会议。学校举行的监考、阅卷、会议等需要全体教职工集体参与的活动违反本考勤规定的,按旷工处理。上级会议、培训等:旷会一次扣5分,迟到、早退一次扣3分,私下说话、未关闭手机和无故出入会场等违反会场纪律的行为扣1分,以上级会议督查通报为准。

3、考勤积分由各学部计入个人年度量化积分。

四、考勤工资执行标准

1、事假一天扣60元,病假一天扣30元(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、住院证明、出院结算的医药单据等手续)。

2、迟到、早退一次扣10元;旷工一节扣30元,旷工半天扣100元;误课一节扣30元,误事每次扣20元。对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、误课、误事等情况及时通报。

3、会议迟到、早退一次扣10元;全校性会议旷会一次扣30元,请假扣10元;周前会及其他会议旷会一次扣20元,请假扣10元。

4、一学期事假累计达到15天,病假累计达到1个月或旷工累计达到3天,当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,当学期师德考核等次不得为优秀,且不得参与先进评选。一学年请假累计达2个月以上,不再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称评聘、晋档。

5、每月事假累计不超过两天或病假累计不超三天,只扣分不扣工资;超过的,按超出的时间扣除相应金额。本项均折合为天数计算。

6、所扣考勤款项专款专用,全部纳入当学期全校教职工考勤工资核算。

7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我校绩效工资发放实施办法等要求,以上考勤扣罚将从绩效工资中扣除。若超过本月扣除数再从下月扣除,直至本学年扣完为止。

四、说明

1、本办法与学校其它文件相抵触的,以本文件为准。

2、本规定已经校务委员会研究通过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3、若本办法中的有关事项与实际工作不符,由校务委员会讨论修改。

4、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务委员会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寿光市实验中学

2019年08月31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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