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6-09-20
为了深入推进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寿光中心应用,实现教师、家长、学生学习空间人人通,推进以学生为中心、以个性化学习为目的的智慧学习,根据《教育信息化“十三五”规划》、山东省《关于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我市教育信息化现状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所有学校全部开通面向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学生空间,面向教师教学和专业发展的教师空间,面向家长与学校互动的家校空间,面向班主任、学校各类管理者的角色空间,实现各类空间的有效连通和良性互动。教师应用空间开展备课授课、家校互动、网络研修、学习指导等教学活动;学生应用空间开展个性化学习、自主学习、协作学习,逐步实现“一生一空间、生生有特色”。全面实现各级各类学校的“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”。
二、考核指标
(一)总指标
教师参与考核人数按“年报教师数×90%-外调教师数”计算。外调教师信息在具体考核时上报。教师担任多学科的,涉及学科课时参数的只计算一个学科的指标。
学生参与考核人数按年报学生总数计算。
学期考核天数按“(365-节假日天数)/2约100天”计。
考核指标分教师、学校、教办三级指标,学习空间指标分教师空间、教学助手空间、家校帮空间三项指标。
班级空间、家长空间、学生空间并入家校帮应用考核,学校空间应用列入后期数字化校园考核指标,在本指标中不计算。(学生空间信息技术科目作业上传列入学科考核。)
所有指标所指“达标”,即该项满分。
本考核指标在某项目应用(如督导评估)时,教师空间、教学助手空间、家校帮空间按照3:5:2的比例计成绩。比如督导评估中本项占100分,则三个空间分别按照30分、50分、20分的总分值计算成绩。
(二)教师空间活跃度考核指标
教师空间活跃度计算参照个人空间“任务中心”指标。
每天任务中心指标:签到2分;发表文章5篇,每篇1分;上传照片5张,每张1分;评论每天5个,每个2分;转载文章5篇,每篇2分;留言5个,每个1分;每天可达成活跃度37分。
教师周活跃度:周活跃度达25分,视为达标;
教师月活跃度:月活跃度达100分,视为达标;
教师学期活跃度:学期活跃度达500分,视为达标;
教师学年活跃度:学年活跃度达1000分,视为达标。
学校活跃度:周、月、学期、学年活跃度达标教师数占学校参评教师数的30%、50%、70%、90%视为达标;
教办活跃度:教办活跃度计值时,得分为学年活跃度达标的教师数/所辖教师总数×项目基数分值。
比如:督导评估时,该项目基数分值为100分,共100个教师,90个达标,得分为90分。
(三)教学助手考核指标
教学助手考核指标包括为教材资源、课前导学、同步备课、互动课堂、在线检测、课后作业六个子项指标。
(1)教材资源考核指标:
教学助手教学资源模块,每节课中教师自建资源+系统自带资源数至少达到3个视为本节课达标,教师年内30%的章节资源数达标,视为该教师本模块达标。
如本学期语文,共33节课,10节课能满足资源数3个,则视为该教师该模块达标。
(2)课前导学考核指标:
课前导学模块,每节课传统导学和微课导学数量均有1个,视为本节课达标。教师年内达标节数占总节数的10%,视为该教师本模块达标。
如本学期语文,共33节课,该教师完成了4个传统导学、4个微课导学,即为达标。
(3)同步备课考核指标:
同步备课模块,每节课应用教学助手制作1个课件,视为本节课达标。教师年内课件数达到本学期20%即为达标。
如如本学期语文,共33节课,完成了7个课件即达标。
(4)互动课堂考核指标:
互动课堂模块,每节课均使用教学助手上课,视为本节课达标。教师年内应用教学助手互动课堂上课数达总课时的20%,视为达标。
如如本学期语文,共33节课,7节课应用互动课堂授课即达标。每节课的教学过程、板书等需要保留完整。
(5)在线检测考核指标:
在线检测模块,每节课均有一组习题,视为达标。教师年内习题制作数量达到本学期节数的20%即为达标。
(6)课后作业考核指标:
课后作业模块,每节课均有一组作业,视为达标。教师年内课后作业数量达到本学期节数的20%即为达标。
学校、教办积分按照“达标教师数/教师总数”计分。
注:凡是建有一对一教室且开展实验的,教学助手考核项得分×1.2计分。
(四)家校帮考核指标
基础指标:学生、学生家长开通数占总数比。
家校帮考核指标包括:消息、作业、发现三个指标。
(1)消息模块指标
通知中心里,学校或班级通知数量达到每周一条,视为达标。否则按照“(通知数/总周数)×基础指标”计分。
学校消息内容可参考附件1小学、初中、高中消息指南。
(2)作业模块指标
教师布置的每次课后作业,参与数达到学生数的10%即为达标。否则按照“所有作业学生参与数/(作业数×学生数×10%)×基础指标”计分。
(3)发现模块指标
发现模块班级圈里,每周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发布消息数量各达到每周1条,视为达标。否则按照((家长消息数/周数)+(学生消息数/周数)+(教师消息数/周数))/3×基础指标)计分。(家长、学生、教师算式每项最高分为1)
三、进度安排
1.9月12日—9月20日,方案论证;
2.9月26-9月30日,方案下发、学校培训;
3.10月10日起至督导评估日为本年度考核计分阶段。
4.督导评估前,公布本年度各单位考核积分。
5.2017年2月,启动首届基于学习空间的课件、导学微课、应用案例评选以及首届优秀学习空间评选程序。
请各单位认真论证考核指标,并将针对性建议于9月20日前以“学习空间建议”为邮件主题发送到sgsdjg@163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