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6-07-10
寿光市实验中学初中学部
2016年七年级新生招生简章
一、招生范围:
据教育局2016年招生意见规定,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招生、就近入学的原则。实验中学初中部招收圣城街以南、学院路以西的城区居民(以城区五个派出所的户口本为准,不含圣城街道所属村的村民子女,下同)及南关(圣城街以南)、南魏村村民直系子女和圣城街以南、菜都路以东、农圣街以北、学院路以西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。
二、就读条件:
招生意见规定,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:
一是父母或监护人为城区户口居民,家庭住址在城区(空挂户口除外)。
二是符合条件的外来(进城)经商务工就业人员子女。外来或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:1、有相对固定的住所,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;2、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,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;3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户口证。4、小学有全国统一的学籍。符合条件的城区居民子女和外来(进城)经商务工人员子女,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。
三、具体安排:
1.就读的学生资格审查时间:
2、就读的学生资格审查地点:实验中学1号教学楼二楼(即学校南门西侧教学楼)
3、就读的学生资格需带材料:
招生意见要求,学生入学严格按照招生范围,严格审查入学报名材料,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,入学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:(请提前填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相关内容)
城区居民子女报名,须持a户口本;b房权证(或购房合同或交款单据);C父母的计划生育相关证明;d小学学籍证明;e户口本(家庭总页和有孩子信息的一页)、房权证的复印件一份。镇(街道、区)本地村民子女:报名时以全家的户口本为准。
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,须有a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;b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;c暂住户口证;d正规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;e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;f学籍证明;g户口本(家庭总页和有孩子信息的一页)、房权证的复印件一份。本县内到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,参照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执行(不包括暂住户口证)。
4、就读的学生资格初审步骤:
A找到学生原就读学校的班级资格审查地点(原圣城小学就读的,在实验中学初中楼二楼71班、73班和74班;原实验中学就读的,在初中楼二楼75班,明珠小学和其他学校就读的,在二楼七年级办公室。)
B认真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格。(自己带黑色中性笔)
C交验收人员检查验收入学报名材料。(所有材料的原件留存学校,以备教育局审查)
D二审人员对材料进行二次审阅。
E一审和二审审查合格后,
请各学校及时通知到各位家长和学生。请各家长和学生注意不要错过报名时间,过期我校将不再组织报名。 招生热线:5221794
寿光市实验中学
2016年7月